超市淘汰商品的方法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
排行榜淘汰法
适用于所有商品,在一定的时段内确定一次在售商品的排行榜,排在最后的200种或5%—10%的商品为淘汰对象。
销售量淘汰法
适用于单价低的商品,在一定的时段内测定出一个销售量的基数,未达标准销售量的即被淘汰。
销售额淘汰法
适用于主力商品,在一定的时段内测定出商品标准销售额,达不到标准销售额的即被淘汰。
质量淘汰法
适用于所有商品,凡被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如技术监督局、卫生行政部门等)宣布为不合格的商品均被列为淘汰。
人为淘汰法
适用人情商品,这类商品必须通过公开表决进行人为淘汰,以排除不正当的人为因素。
订单满足率淘汰法
对于订单满足率长期比较低的商品,如果能找到相应的替代品,则可以进行淘汰。
对比分析淘汰法
主要针对品类中的同质化商品,综合考虑品牌、包装、规格、功能、价格等要素判定商品的去留。
滞销商品选择标准
根据销售排行榜、最低销售量或销售额、商品质量等标准选择滞销商品进行淘汰。
商品淘汰的作业程序
列出淘汰商品清单,交采购部主管确认、核实、批准;统计淘汰商品的库存量及金额;确定商品淘汰日期;淘汰商品的供应商贷款抵扣;选择滞商品的处理方式。
通过这些方法,超市可以有效地进行商品汰换,优化商品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和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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