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的业绩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共同销售业绩平分
当两位美容师共同为顾客服务并销售产品或卡时,其业绩应平分。
顾问与美容师的销售责任
顾问负责咨询并促成销售,若顾问咨询后顾客未成交,美容师需继续销售,业绩归美容师所有。
若顾问咨询后顾客成交,业绩归顾问所有,但美容师在后续服务中销售的额外产品或卡额,算作美容师的业绩。
顾客首次到店业绩归属
顾客第一次到店,配货所产生的业绩归该美容师所有。
若顾客第一次未成交,第二次由其他美容师在前台配货,业绩归属该美容师。
老顾客带新顾客
若老顾客由美容师A服务,新顾客由美容师B服务,业绩A和B各分50%。
若老顾客由美容师A服务,新顾客由美容师B服务,且顾客交了订金,下次回来的业绩仍由A和B各分50%。
若老顾客由美容师A服务,新顾客由美容师B服务,且顾客未交订金,业绩归B。
多顾客带来的业绩分配
两位老顾客带一位新顾客,业绩由三位美容师各平分。
一位老顾客带两位新顾客,若老顾客未指定美容师,业绩由三位美容师各得1/3。
美容师之间的协助
同事之间在实习或经理帮忙时,业绩不分,因为互相帮助实际上是在帮自己。
业绩记录与交接
美容师必须详细记录顾客资料和销售内容,并确保交接清楚,以便业绩归属的准确性。
特殊情况下的业绩归属
若美容师在当月提出辞职,则其产生的业绩需将1/2作为服务费归属后续服务的美容师。
若美容师因故未能服务老顾客,安排其他美容师服务,则新顾客产生的业绩按比例分配。
业绩分配的透明性
美容院应明确业绩分配规则,并通过培训确保每位美容师理解这些规则。
业绩与奖励
业绩分配不仅基于销售额,还可以考虑客户满意度和顾客保留率,据此设定不同的提成比例。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业绩分配的公平性和激励美容师提升服务质量与销售业绩。美容院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业绩分配的具体细节,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团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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