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国学班需要以下手续:
申办报告
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资料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资产证明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如果是捐赠性质的校产,则需提交捐赠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
学校章程及相关文件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人员资格证明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教育部门的审批证、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房屋使用证明、安全证书(防火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等。
审批流程
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审批机关对申请人的申办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最终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建议:
在准备这些手续时,建议详细阅读当地教育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规定。
可以先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相关审批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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